过期妊娠的危害及其处理原则

凡平时月经周期规则,妊娠达到或超过42周尚未临产称过期妊娠(postterm pregnancy)其发生率占妊娠总数的5%~12%。

由于过期妊娠主要表现为胎盘功能低下,所以常易导致胎儿宫内窒息、死亡,因此增加了围生儿的罹病率及死亡率。

过期妊娠影响胎儿安危,故应在41孕周前审慎些,41周后积极些,在动态监护中抓住异常征兆,在胎儿危象出现前选择适宜时机分娩。

1.对于月经周期不准的孕妇,应认真复核其预产期,以确定是否过期妊娠。

2.过期妊娠处理较为复杂,因过期妊娠并不代表胎盘过熟,但对少数胎儿是否在宫内安全或娩出后有否严重并发症产生则难以确定,故在预产期逾期后应严密监测胎心,及B超随访羊水量的变化。

对于无产科并发症和合并症的孕妇,确定妊娠超过1周或10天者,可考虑准备引产。

3.在宫颈Bishop评分≤4分者,应先促宫颈成熟,然后再考虑人工破膜及缩宫素静滴引产。

4.一般引产48小时未成功者,应考虑手术终止妊娠。

5.过期妊娠诊断成立,各种监护指标提示有胎盘功能低下或已出现胎儿窘迫应立即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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