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治疗的适应症较广,它较多地用于青少年的行为问题,如学习问题、交友问题和神经症性的问题,进食障碍和心身疾病,青年夫妻的冲突等。具体参考的指标有:
(1)家庭成员有冲突,经过其他治疗无效;
(2)症状”在某人身上,但是反映了的却是家庭系统有问题;
(3)在个别治疗中不能处理的个人的冲突;
(4) 家庭对于患病成员的忽视或过分焦虑于治疗;
(5) 家庭对个体治疗起到了阻碍作用;
(6) 家庭成员必须参与某个病人的治疗;
(7) 个别心理治疗没有达到预期在家庭中应有的效果;
(8) 家庭中某人与他人交往有问题;
(9) 家庭中有一个反复复发、慢性化精神疾病病人的家庭。
家庭治疗的禁忌症是相对的,只有在重性精神病发作期、偏执性人格障碍、性虐待等疾病病人中,先不考虑首选家庭治疗。
总之,家庭治疗主要用于核心家庭中,即父母与子女住一起的家庭。父母不能应付孩子的“问题”行为(问题常常与交流障碍有关),家庭针对某一个问题存在“替罪羊”时,家庭治疗有效;如果有其他肯定的精神病理问题,如心境障碍、精神分裂症等,家庭治疗可作为辅助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