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上通常不会将精神分裂症分为轻、中、重度。一般临床确诊患者为精神分裂症,需及早干预、治疗,这样对患者社会功能恢复及远期预后均有好处。若患者通过改变环境或其他因素后,不提及部分症状,并非疾病自愈,可能为疾病加重,也可能环境短暂变化,患者症状部分消除,但并不意味着疾病可痊愈。建议临床确诊为精神分裂症后,无论症状是否充分暴露,均需尽早治疗。
患者精神紧张时,可通过进行放松训练、生物反馈等方法缓解,放松训练时,患者可想象一副比较美好的画面,自己调整呼吸节律;生物反馈的治疗方法是首先通过仪器监测生物学指标,如血压、心率,然后进行调节。以使这些生物学指标恢复正常水平。若外在调节无效,可进行药物治疗来缓解症状,如服用苯二氮卓类药物或其他抗焦虑药物。
若临床医师诊断患者为强迫症,则属于精神病范畴之内,但日常出现出门后多次检查是否锁门、多次洗手等,临床定义为“强迫症”,不属于强迫症疾病范畴。临床诊断强迫症,除患者出现以上行为表现,还需患者出现主观抵抗此类行为的意愿,患者表现为主观体验痛苦,若上述情况均满足,即可诊断强迫症。若只有行为表现无法称之为强迫症,不属于精神疾病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