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检查的指标主要包括: 1、视力检查:观察患儿矫正视力有没有达到正常年龄孩子的下限,一般3岁儿童的下限是0.5,4-5岁儿童视力的下限是0.6,6-7岁孩子视力的下限是0.7;若散光,远视、近视度数超过了正常范围,则需积极干预; 2、对比敏感度检查:弱视的患者对比敏感度会降低,在弱视治疗后期,除了观察视力是否改善,还应观察患者对比敏感度有无改善; 3、立体视检查:弱视治疗后期视力达到1.0时,部分患者可能出现立体视异常,需积极进行治疗; 3、电生理检查:弱视的患者电生理显示图中振幅、潜伏期等异常。
儿童弱视治疗的窗口期是3-8岁,但是一定是年龄越小,治疗的效果就会越好,也就是从3岁进行幼儿园体检的时候发现了孩子的弱视,就要及早的进行戴镜,进行视功能的训练,很多小朋友到6-7岁的时候,弱视基本上就能够治好,甚至有相当一部分的小朋友可以摘镜,已经成为正常的眼睛。但如果孩子从小没有进行过视力的检查,在十几岁的时候家长才发现双眼或者单眼视力不好,到医院发现弱视的时候,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再进行弱视的训练和治疗,效果就会很差,基本上在12岁以上的孩子,弱视的治疗基本就没有什么效果了,未来这些孩子的眼睛就是视力低下的眼睛,在升学就业上可能就会受到影响。
学龄前期是治疗弱视的最佳年龄,且年龄越小、疗效越好、疗程越短。治疗目的为促进视觉功能不断发育。视觉系统可塑期在12岁之前,在敏感期内部分眼病能够引起弱视,同时也可治疗弱视,随年龄增长,敏感性逐渐降低,弱视的治疗效果也随之降低,敏感期后,弱视多无治愈希望。1-3岁患儿采用常规治疗方法相对困难,然而此时期却为治疗弱视的最佳时期。建议根据患儿屈光不正的度数、斜视性质、眼球运动状态、眼球震颤与否,粗略判断双眼视力以及双眼视力差异,选择矫正屈光不正、光学压抑疗法、药物压抑法、遮盖法等治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