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β-受体阻断剂,可降低心肌收缩性、自律性、传导性和兴奋性,减慢心率,减少心输出量和心肌耗氧量。用于房性及室性早搏,窦性及室上性心动过速、心绞痛、急性心梗、高血压等;对慢性心房颤动和扑动,如果用洋地黄疗效不佳,加用本品常可减慢心室率,对二尖辨脱垂综合症有关的房性或室性心律失常,本品常作为第一线药物使用;对肥大性心肌病患者,可降低室上性心律失常的发生率。
用于治疗:
①心律失常,纠正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室性心律失常、泮地黄类及儿茶酚胺引起的快速心律失常;
②心绞痛(典型心绞痛,即劳力型心绞痛);
③高血压,作为第一线用药,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应用;
④肥厚性心肌病,用于减低流出道压差,减轻心绞痛、心悸与昏厥等症状;
⑤嗜铬细胞瘤,用于控制心动过速;
⑥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用于控制心率过快,也用于治疗甲状腺危象或危象先兆;甲状腺次全切除术的术前准备;对病情较重的甲亢患者在抗甲状腺药物或放射性碘治疗尚未奏效前用以控制症状。
⑦心肌梗塞;作为次级预防;
⑧二尖瓣脱垂综合征。
禁用慎用
(1)本品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有报道妊娠高血压者用后可致宫内胎儿发育迟缓,分娩时无力造成难产,新生儿可产生低血压、低血糖、呼吸抑制及心率减慢,尽管也有报告对母亲及胎儿均无影响,但必须权衡利弊,不宜作为孕妇第一线治疗药物。
(2)可从乳汁分泌小量,故哺乳期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
(3)老年人对本品代谢与排泄能力低,应适当调节剂量。
(4)下列情况应禁用:
①支气管哮喘;
②心源性休克;
③心传导阻滞(Ⅱ至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④重度心力衰竭;
⑤窦性心动过缓。
(5)下列情况应慎用:
①过敏史;
②充血性心力衰竭;
③糖尿病;
④肺气肿或非过敏性支气管炎;
⑤肝功能不全;
⑥甲状腺功能低下;
⑦雷诺综合征或其他周围血管疾病
⑧肾功能减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