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药避光主要是为了防止药物分解失效或产生毒性。部分化疗药物在光照下会发生光敏反应或化学结构改变,影响疗效并增加不良反应风险。
化疗药物中如氟尿嘧啶、顺铂、多柔比星等对光敏感,紫外线或强光可能加速其氧化分解。药物分子吸收光能后可能发生光化学反应,导致药效降低或生成有害物质。静脉输注时使用避光袋或避光输液器可减少光照影响,部分药物配置后需在特定时间内使用完毕。口服化疗药通常采用棕色瓶包装并标注避光储存要求,居家存放应置于阴凉避光处。医护人员操作时会佩戴避光手套并控制配药环境光线强度,治疗室常配备避光窗帘降低自然光照射。
化疗期间患者需避免阳光直射皮肤,外出时做好物理防晒。居家服药须严格遵循说明书储存条件,发现药品颜色异常或出现沉淀应立即停用。治疗期间保持室内光线柔和,必要时使用遮光帘调节光照强度。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血常规,出现光过敏反应及时联系主治医师调整用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