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中毒可通过脱离毒源、清除毒物、使用解毒药物、对症支持治疗、血液净化等方式处理。农药中毒通常由皮肤接触、呼吸道吸入、误服、职业暴露、蓄意服用等原因引起。
立即远离农药污染环境,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皮肤接触者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眼部污染需用生理盐水冲洗。避免毒物持续吸收加重中毒症状,同时防止救援人员二次中毒。
口服中毒者若意识清醒且无禁忌证,可饮用300-500毫升温水后催吐。洗胃应在服毒后6小时内进行,常用生理盐水或温水反复冲洗。活性炭可吸附胃肠道残留毒物,导泻剂如硫酸镁可加速排出。
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注射液对抗胆碱能症状,氯解磷定注射液恢复胆碱酯酶活性。拟除虫菊酯类中毒可静脉注射地西泮注射液控制抽搐。百草枯中毒早期可用白陶土混悬液吸附毒物。
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气管插管机械通气。维持水电解质平衡,静脉输注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心律失常者用心电监护,肝损伤者用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保肝治疗。
重度中毒可采用血液灌流清除血液中的毒物,百草枯中毒2小时内行血液透析效果较好。血浆置换适用于蛋白结合率高的农药,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用于合并急性肾衰竭患者。
农药中毒后需严格卧床休息,恢复期饮食以易消化流质为主,逐步过渡到低脂高蛋白食物如鱼肉、蒸蛋等。避免接触含酒精、咖啡因等刺激性饮品。康复阶段应进行肝肾功能复查,从事农药相关工作者须加强防护装备使用培训。出现头晕、恶心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