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农药中毒可通过脱离污染源、清洗皮肤黏膜、催吐导泻、补液利尿、使用解毒药物等方式处理。轻微农药中毒通常由皮肤接触、误食、吸入挥发气体、防护不足、误用农药等原因引起。
立即远离农药污染环境,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为皮肤接触需脱去污染衣物,避免毒物持续吸收。接触有机磷类农药时,被污染的衣物可能渗透至内衣,需彻底更换并密封处理。
用大量清水冲洗接触部位15分钟以上,眼部暴露需用生理盐水冲洗。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接触后,建议使用肥皂水清洗,酸性条件可加速分解。注意避免过度擦洗导致皮肤破损。
口服中毒4小时内且意识清醒者可催吐,饮用温盐水300-500ml后刺激舌根。导泻可用50%硫酸镁溶液30ml,但腐蚀性农药中毒禁用。炭末吸附剂对有机氯类农药效果较好。
静脉输注葡萄糖氯化钠溶液促进毒物排泄,维持尿量每小时100ml以上。氨基甲酸酯类中毒时,碳酸氢钠碱化尿液可提升排泄率。注意监测电解质平衡,防止肺水肿发生。
有机磷中毒可用碘解磷定注射液联合阿托品注射液,拟除虫菊酯类中毒可静脉注射葡萄糖酸钙注射液。解毒剂使用需严格遵医嘱,避免过量导致二次中毒。出现肌颤或瞳孔变化应立即就医。
农药接触后72小时内需观察迟发症状,避免剧烈运动加重代谢负担。恢复期多饮水,食用富含维生素C的柑橘类水果及优质蛋白如鸡蛋清,促进肝脏解毒功能。所有农药中毒患者均应到急诊科完善胆碱酯酶活力检测,后续定期复查神经系统功能。家中存放农药应使用原包装并加锁保管,施药时穿戴防护面罩和橡胶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