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宫产后一般需要6-8小时可以进食流质食物,24-48小时后可逐步过渡到正常饮食。具体时间需根据麻醉方式、术后恢复情况及医嘱调整。
剖宫产术后胃肠功能恢复是关键指标。采用硬膜外麻醉者,术后6小时肠鸣音恢复后可尝试少量饮水,若无腹胀呕吐,可进食米汤、藕粉等流质食物。全身麻醉者需待完全清醒且排气后再开始进食。术后24小时内以清流质为主,避免牛奶、豆浆等产气食物。24-48小时排气后,可过渡到半流质如粥类、烂面条,并逐渐添加蒸蛋、肉末等易消化蛋白。术后3天左右多数产妇可恢复普通饮食,但仍需避免油腻、辛辣及高纤维食物。此阶段需注意少食多餐,每日5-6餐为宜,单次进食量控制在200-300毫升。部分出现肠粘连或术后感染的产妇,需延迟进食时间并严格遵循医嘱。
术后早期进食需密切观察腹胀、呕吐等不适症状。建议选择高蛋白、高维生素且低脂的食物如鱼肉糜、蔬菜泥,有助于切口愈合。哺乳期产妇每日应增加500千卡热量摄入,保证优质蛋白和钙质补充。避免食用可能引发过敏的海鲜、芒果等食物,同时注意补充水分,每日饮水量保持在2000毫升以上。若出现持续腹痛、发热或排便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