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综合征有70多种临床亚型,不同类型、病因,临床表现不同。临床上分为部分发作、全面性发作、未分类发作,具体情况如下:1、部分发作:患者意识清楚,一侧肢体、局部部位发作;2、全面性发作:意识丧失,全身强直阵挛、痴笑、无力、倒地等。其中最典型的为强直-阵挛发作,表现为四肢抽搐、口眼歪斜、双眼发直、口吐白沫、牙关紧咬,可伴随尿失禁,发作间期与正常人无异。可有正常思维、生活。
癫痫主要与精神性疾病进行鉴别。癫痫性的精神障碍与精神病的鉴别要点如下:1、癫痫:癫痫患者其特有的发作特点,包括发作性、反复性、阵发性。发作时处于半意识状态,存在意识障碍,无法与人进行正常交流,不受外界因素影响;2、精神性疾病:患者发作期间可以与人进行交流,且好发于人多或者有人的情况,没人时一般不发作。
癫痫术后应严格按医嘱持续口服抗癫痫药两年,术后两年内无癫痫发作,且术后两年内至少两次及以上的连续脑电图间歇期没有异常放电,方可减药至停药。同时需遵医嘱定期在门诊进行复查,术后两年需住院复查。复查均正常后可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减药到停药。另外,肿瘤性疾病导致的癫痫,需定期接受影像学的随访,明确肿瘤是否复发,具体复查时间按照医嘱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