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扰素治疗期间需重点观察血常规、肝功能、甲状腺功能、精神状态及体温变化等指标。干扰素可能引起骨髓抑制、肝损伤、甲状腺功能异常、精神症状和流感样反应等不良反应需密切监测。
干扰素可能抑制骨髓造血功能导致白细胞、血小板减少。治疗期间每周需检测血常规,若中性粒细胞绝对值低于0.75×10⁹/L或血小板低于50×10⁹/L需调整剂量。重度骨髓抑制表现为反复感染、出血倾向,此时应立即停药并给予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治疗。
干扰素可能诱发药物性肝损伤,表现为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或胆红素升高。治疗前需筛查乙肝、丙肝等基础肝病,治疗期间每2-4周监测ALT、AST。出现黄疸或肝酶持续升高应暂停用药,必要时使用复方甘草酸苷片等保肝药物。
干扰素可能诱发甲状腺炎导致甲亢或甲减,表现为心悸、怕热或畏寒、乏力等。治疗前及治疗中每12周需检测TSH、FT3、FT4,出现甲状腺功能异常可给予甲巯咪唑片或左甲状腺素钠片,严重者需终止干扰素治疗。
干扰素可能引起抑郁、焦虑、失眠等精神症状,严重者可出现自杀倾向。治疗期间需定期评估情绪变化,出现持续情绪低落、兴趣减退时应及时心理干预,必要时使用盐酸氟西汀胶囊等抗抑郁药并停用干扰素。
干扰素常见流感样反应表现为发热、寒战、肌肉酸痛,多发生于用药后4-8小时。可预先服用对乙酰氨基酚片缓解症状,若体温持续超过38.5℃或伴随皮疹需警惕过敏反应,此时应停药并抗过敏治疗。
干扰素治疗期间需保持充足休息,每日饮水1500-2000毫升促进药物代谢。饮食选择高蛋白食物如鸡蛋、鱼肉,避免辛辣刺激食物。出现严重头痛、视物模糊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或持续高热、重度皮疹等过敏表现时,须立即就医。治疗结束后仍需定期复查相关指标3-6个月,观察迟发性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