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瓦斯汀会有什么副作用

输液反应

首剂应用阿瓦斯汀出现输液反应的情况并不常见(< 3%)。有2名患者出现严重输液反应。1人在首次应用时出现喘鸣,呼吸困难。另一名患者,在使用泰素后继用阿瓦斯汀时,出现3级过敏反应而需要住院处理。在他们第三次使用阿瓦斯汀时,两个患者均对采用的医学处理有效,目前没有后继的信息。当出现严重的输液反应时,阿瓦斯汀应停用并采取适当的医疗措施。目前还没有资料关于以什么方法鉴别那些曾经发生过严重输液反应者再次使用是否安全。

手术

最少应在术后28天才开始阿瓦斯汀治疗。在开始阿瓦斯汀治疗时,手术切口应完全愈合。因为阿瓦斯汀有影响伤口愈合的潜在危险。在选择性手术时,应暂停阿瓦斯汀治疗。目前还不知道最后一次阿瓦斯汀治疗与手术之间要间隔多长时间才合适,然而,阿瓦斯汀的半衰期估计是20天(见临床药理学:药代动力学),间隔时间应考虑药物的半衰期。

心血管疾病

如果患者在治疗前一年曾发生过较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将被排除在阿瓦斯汀的临床研究之外。因此,有较严重心血管病症患者使用阿瓦斯汀的安全性还没得到充分的评价。

免疫原性

做为一种治疗用的蛋白质,必然存在潜在的免疫原性。在接受阿瓦斯汀治疗的患者中抗体的发生率目前还没有充分的结论。因为检查方法对检测低滴度抗体还没有足够的敏感性。500名接受阿瓦斯汀治疗(主要是和化疗联合)的患者的血清中,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法检测,没有高滴度的抗阿瓦斯汀抗体存在。由于免疫原性的数据高度依赖于检测方法的敏感性和特异性,而且,检测阳性率还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样品处理,样品收集的时间,同时进行的治疗以及潜在的疾病。因为这些原因,可能会误导阿瓦斯汀抗体发生率与其它物质抗体发生率的比较结果。

实验室检查

在患者接受阿瓦斯汀治疗期间,每2~3周应监测其血压。如果出现高血压的患者应更加频繁监测其血压。由于接受阿瓦斯汀治疗而诱发或加重高血压而停药的患者,应继续定期监测其血压。

接受阿瓦斯汀治疗的患者应进行系统的尿液检查以监测是否诱发或加重蛋白尿。患者出现2+或更严重的蛋白尿时应检查24小时尿做进一步评价。

药物相互作用

目前还没进行阿瓦斯汀与抗肿瘤药物相互作用的正式研究。在研究1,患者给予伊利替康/5-FU/CF(静推IFL)联用或不联用阿瓦斯汀。在单纯静推IFL和联合阿瓦斯汀时,伊利替康的浓度是相同的。但在IFL联合阿瓦斯汀患者中,伊利替康的活性代谢物SN38的浓度比单纯静推IFL组的患者平均高出33%。在研究1,靜推IFL联合阿瓦斯汀者发生3~4级腹泻和中性粒细胞降低的发生率高,但由于入组患者的多样性和样品的有限性,阿瓦斯汀联合伊利替康所致的SN38水平升高的影响程度还不清楚。

致癌性,致突变性和对生育能力的损害。

目前还没有关于阿瓦斯汀对人和动物致癌性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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