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治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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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治疗原则主要包括早期用药、联合用药、适量用药、规律用药和全程用药。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患者需严格遵循治疗原则,避免耐药性产生。

早期用药指确诊后立即开始抗结核治疗,可有效杀灭活跃繁殖的结核菌,减少传播风险。联合用药通常采用异烟肼片、利福平胶囊、吡嗪酰胺片、乙胺丁醇片等药物组合,通过不同机制协同杀菌,防止单一药物耐药。适量用药需根据患者体重、肝肾功能调整剂量,异烟肼片每日剂量通常为5毫克每公斤体重,利福平胶囊为10毫克每公斤体重,过量可能引起肝损伤等不良反应。规律用药强调固定时间服药,漏服或中断会导致治疗失败,建议使用分装药盒或手机提醒。全程用药需完成6-9个月标准疗程,即使症状消失也不可擅自停药,短程化疗方案通常为2个月强化期加4个月巩固期。

肺结核患者治疗期间应保持均衡饮食,适量增加优质蛋白如鸡蛋、鱼肉等,补充维生素C和B族维生素有助于组织修复。避免辛辣刺激食物和酒精,减轻肝脏代谢负担。保持居室通风良好,佩戴口罩减少飞沫传播,痰液需消毒处理。适当进行散步、太极拳等低强度运动,避免剧烈活动加重消耗。定期复查胸部X线片和痰涂片,监测肝功能等指标。出现皮肤黄染、食欲减退等药物不良反应需及时就医调整方案。完成治疗后仍需随访2年,每3-6个月复查一次,确保无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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