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复发可通过抗结核药物治疗、调整治疗方案、加强营养支持、隔离防护、定期复查等方式治疗。肺结核复发通常由治疗不彻底、耐药性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免疫力下降等原因引起。
肺结核复发需重新制定抗结核方案,常用药物包括异烟肼片、利福平胶囊、吡嗪酰胺片、乙胺丁醇片等。治疗需遵循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原则,避免自行停药或减量。若存在耐药情况,需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用二线药物如左氧氟沙星片、阿米卡星注射液等。
复治患者需延长疗程至8-12个月,必要时采用个体化方案。对于多重耐药结核,可能需使用贝达喹啉片、德拉马尼片等新型抗结核药物。治疗期间需密切监测肝功能、视力等不良反应,及时调整用药。
肺结核复发患者常伴随营养不良,需保证每日摄入优质蛋白如鸡蛋、鱼肉,补充维生素A、维生素D及锌等微量元素。可适量增加乳制品、坚果等高热量食物,维持体重在正常范围。避免饮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
活动性肺结核复发期具有传染性,患者需佩戴口罩,单独居住并保持房间通风。痰液需用含氯消毒剂处理,密切接触者应进行结核菌素试验筛查。传染期一般持续至规范治疗2-4周后痰菌转阴。
治疗期间每月需进行痰涂片检查,每2-3个月行胸部X线复查。完成疗程后仍需随访2年,每半年复查1次。出现咳嗽加重、咯血等症状需及时就诊。糖尿病患者、HIV感染者等高风险人群需加强监测频率。
肺结核复发患者应保持规律作息,每日进行适度有氧运动如散步、太极拳。居住环境需保持干燥通风,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严格遵医嘱完成全程治疗,不可因症状缓解擅自停药。家庭成员应协助监督用药,共同预防结核病传播。若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如皮肤瘙痒、关节痛等,应及时与主治医生沟通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