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进行以手术为核心的综合治疗模式。术后根据病理诊断,评估患者情况,判断是否需接受术后放化疗,如需接受术后化疗,需根据患者情况制定化疗方案,一般进行6-8个周期,每周期21天。放疗于辅助化疗后进行,周期一般为5周,每次2Gy,1周照射五次,即50Gy,此剂量属预防剂量,指患者接受放疗前已进行过手术治疗及化疗,不存在实体肿瘤病灶情况。
乳腺癌化疗作用主要在于控制全身潜在病灶,属全身治疗,可以控制较早的潜在转移病变,因此该类转移在临床中可无任何影像学手段明确发现,此时进行化疗对于控制潜在病灶具有明显作用。而术后放疗作用,主要在于肿瘤及胸壁局部,重点预防局部复发,术后化疗其主要作用在于预防癌症转移。患者是否需术后化疗,需根据病理诊断,经专科医生判断后决定。
乳腺癌术后应根据肿瘤的分期和患者的身体状况酌情辅以放射治疗、化学治疗等,化学治疗是一种应用抗癌药物抑制癌细胞分裂,破坏癌细胞的治疗方法,简称化疗。患者接受化疗的较佳时期为手术后2-3周,常用药物包括阿霉素、环磷酰胺、氟尿嘧啶、紫杉醇、多西他赛、吉西他滨等。化疗可减低癌症复发或转移的几率,但不能根除。具体用药请结合临床,由医生面诊指导为准。